先引述一下图片,我觉得除了标识义务,还有其它方面需要探讨

关于印发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的通知_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

9月1日起,AI生成合成内容必须添加标识

2025-03-17-161316

现在AI开始融入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,随着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落地,作为文章输出的根据地:个人博客,应该如何对待,做好合规性工作,避免未来陷入不必要的麻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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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未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(AI)服务产出内容.


本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,以下仅为个人看法,不应作为任何法律建议,请读者明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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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聚焦境内ICP备案的个人博客,其他类型博客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!

适用对象

根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)及配套标准,个人博客即使属于 “个人日志类” 非经营性网站,只要涉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包括博主自生成和用户评论区内容),均需遵守标识规定

主要影响

必要的标识义务

值得赞叹的是,国内很多个人博客在AI内容上都做了有效的明显的AI生成标识.这大概是因为博客圈子这个属性存在着高度自觉的,公约式的神圣义务与责任,即保持着文笔既对自己负责,也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来写文章.

虽然偶有垃圾水文,但那不过是消遣一下而已

💬

有趣的是,有个组织提出了非AI生成内容标识,这倒是反映AI生成内容的相对数量开始变多了,感兴趣可以查看下方链接,本文不对此做赘述
Not By AI使用方法

如今政策即将落地,在过渡期内,对文章内容进行显示标明很重要.


不知道当我们引用第三方内容时,是否需要像查论文AI使用率一样查内容AI使用率呢🤔

可能的额外备案

对国内站长来说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所以,少备案应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.下面列出两个博客圈子里经常看见的AI服务内容:

AI🤖生成文章概要

这个很显然,首先它内容输出基本可控,也不具备任何社会动员或者舆论属性,而且一般都有明显标识,所以这个服务应该无需备案

AI🤖对话服务

这个可能得细分析一下,如果只是对自己博客网站进行内容搜索总结,或者对自己博客网站内容进行分析,那它与本地搜索并无二致

但是如果涉及到博客网站之外的话,就会产生外部信息,外部信息这对于站长来说一般是不受控的,当然,有些站长认为,使用国内AI服务商的模型,API等,本身就带有自我审查功能,但还是不要掉以轻心.毕竟服务商自己也不能保证内容输出完全可控.总的来说,我们对黑盒了解的太少,所以还是把AI对话限制在本站内就好.

当然,也有可能是我见识短浅,我目前只看到这两个服务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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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的来说,只要不涉及到访客与站点内AI过于互动,基本上就可以避免不合规问题

总结

AI蓬勃发展,无疑是信息时代繁荣的又一次鲜活的证明.在整个数据信息的汪洋中,作为孤帆小舟的个人博客站长们面对的,既是迎风而来的机遇,也是惊涛骇浪的挑战.我们需要再次审视我们的内容,不能忘记做个人博客的初心,我们知道,也许文章除了自己和爬虫,可能没有第三个人再去看,或许AI能写出灿烂优美的文笔,但我们知道,那被AI标记为味同嚼蜡流水账才是我们站长的真实…,当我们再次使用AI,我们应该知道,让AI成为我们的传声筒而不是我们变成了AI的传声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