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谈自由软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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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当我们第一次接触到自由软件的概念时,往往会被其“自由”二字所吸引,认为自由软件就是可以随意使用、修改和分发的软件。然而,随着对自由软件的深入了解,我们会发现自由软件的“自由”不仅仅是使用上的自由,更涉及到用户的权利和义务。但这些知识的学习来源似乎都不是那么正统?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,有多少人真正地在GNU官网上阅读学习过自由软件的四大自由?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了这些自由的含义和重要性?而不被那些营销号、自媒体、甚至是一些大公司的宣传所误导?是的,我回忆了一下,我确实没怎么看过,于是我打算深入了解一下。

注意⚠️

⚠️

本博文中若出现来自 GNU 官网的内容,均为逐字引用,未作任何修改或演绎,并已在引用处明确标注原文链接与原作者。该部分内容以 CC BY-ND 4.0 协议发布,仅用于非商业目的。本博整体仍以 CC BY-NC-SA 4.0 协议发布,不因引用而改变。

自由软件的四大自由

如果程序的用户拥有以下四个基本自由,则该程序是自由软件: 1 (来源: https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w.html)

  • 随意运行程序的自由,可用于任何目的(自由 0)。
  • 研究程序如何工作的自由,并对其进行更改以使其按照您的意愿进行计算(自由 1)。访问源代码是此项的前提条件。
  • 重新分发副本的自由,以便您可以帮助他人(自由 2)。
  • 向他人分发修改版本的副本的自由(自由 3)。通过这样做,您可以让整个社区有机会从您的更改中受益。访问源代码是此项的前提条件。

很多人总是狭义化地理解自由软件,认为似乎只有GPL,LGPL,AGPL等Copyleft许可证才是自由软件,而MIT,Apache,BSD等Permissive许可证就不是自由软件。其实不然,如果你仔细查看那四大自由,你会发现很多开源协议其实完全符合这四大自由的要求。

观念改观

若是要彻底地从狭义化的思想中解放出来,那还得进一步查看GNU官网上对各种许可证的评价。GNU官网将许可证分为三类:1.兼容 GPL 的自由软件许可证 2.不兼容 GPL 的自由软件许可证 3.非自由软件许可证

常见开源许可证的兼容性

基于GNU许可证列表页面(https://www.gnu.org/licenses/license-list.html)的分析,GNU将许可证分为以下类别:

  • GPL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证:这些许可证授予用户四大自由(运行、复制、分发、修改和分发修改版本),并与GNU GPL兼容。
  • GPL不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证:这些是自由软件许可证,但由于某些条款(如专利条款、选择法条款或分发限制)与GPL不兼容。
  • 非自由软件许可证:这些不授予四大自由中的全部,或有额外限制,使其不符合自由软件标准。

GPL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证(为什么兼容)

这些许可证被GNU评为自由软件,并与GPL兼容,因为它们允许用户自由使用、修改和分发软件,而不添加与GPL冲突的条款。它们通常是宽松的(permissive)许可证,鼓励开源协作。

  • Apache License, Version 2.0

    • 为什么兼容:它授予用户四大自由,包括专利终止条款(如果有人因专利起诉,许可证自动终止)。这与GPL兼容,因为它不限制GPL下的代码组合。Apache 2.0 被GNU推荐用于大型程序,因为它防止“专利背叛”(patent treachery),即专利持有者通过许可证诱导用户侵权。
    • 常见用途:Android、Hadoop 等项目。
  • MIT License (Expat License)

    • 为什么兼容:这是一个简短的宽松许可证,明确授予复制、修改和分发自由。它不添加GPL冲突的条款,如专利或广告要求。GNU认为它是小型程序的良好选择,但对于大型程序,更推荐Apache 2.0 以避免专利风险。
    • 常见用途:Node.js、jQuery 等。
  • Modified BSD License (3-clause BSD)

    • 为什么兼容:它移除了原始BSD的广告条款,授予四大自由。与GPL兼容,但GNU建议避免使用“BSD License”一词,以防混淆为非自由的原始BSD。
    • 常见用途:FreeBSD 内核部分。
  • ISC License

    • 为什么兼容:类似于MIT,但更简洁。授予四大自由,与GPL兼容。GNU鼓励使用它作为宽松许可证的替代品。
    • 常见用途:OpenBSD 项目。
  • X11 License

    • 为什么兼容:授予四大自由,包含X Consortium名称的使用条款(不构成重大问题)。GNU推荐用于小型程序。
    • 常见用途:X Window System。

这些许可证兼容的原因是它们不添加GPL禁止的限制,如强制专利许可或分发费用。

GPL不兼容的自由软件许可证

这些是自由软件许可证,但由于特定条款(如专利终止、选择法或分发限制)与GPL不兼容。GNU不推荐在GPL项目中使用它们,因为它们可能导致法律冲突。

  • Apache License, Version 1.1

    • 为什么不兼容:它有强力禁止使用Apache相关名称的条款,这与GPL的兼容性要求冲突。GNU建议升级到Apache 2.0。
  • Original BSD License (4-clause BSD)

    • 为什么不兼容:包含“令人讨厌的BSD广告条款”(要求在广告中提及原始作者),这违反GPL的兼容性。GNU建议使用Modified BSD。
  • Common Public License (CPL)

    • 为什么不兼容:弱copyleft和选择法条款使其与GPL不兼容。GNU不推荐用于新项目。
  • Eclipse Public License (EPL)

    • 为什么不兼容:类似于CPL,有弱copyleft和专利终止条款。GNU建议避免。
  • Mozilla Public License (MPL) 1.1

    • 为什么不兼容:文件级copyleft与GPL冲突(不能自由链接GPL和MPL模块)。MPL 2.0 通过间接兼容性有所改进,但仍不完全兼容。

这些不兼容的原因通常是条款过于严格或与GPL的copyleft精神冲突。

非自由软件许可证

这些许可证不授予四大自由中的全部,或有额外限制,使其不符合自由软件标准。GNU强烈反对使用它们,因为它们剥夺用户权利。

  • Anti-996 License

    • 为什么非自由:它限制用户使用软件的目的(禁止996工作制,即长时间工作),这违反自由0(随意运行软件的自由)。GNU认为这剥夺了用户的权利,即使出于善意,也不应在软件许可证中添加此类限制。
    • 建议:GNU建议避免此类许可证,并开发自由替代品。
  • Anti-Capitalist Software License

    • 为什么非自由:它仅向某些组织(非资本主义实体)授予四大自由,而非所有人。这违反了自由软件的核心原则,即所有用户都应享有平等权利。GNU认为这赋予了过多的权力给许可证制定者。
    • 建议:GNU敦促拒绝此类软件,并开发自由替代品。
  • 其他常见非自由协议

    • No License:代码无许可证意味着用户无权复制或修改(除非明确置于公共领域)。这违反四大自由。
    • Commons Clause:禁止销售副本或商业使用,违反自由2和3。
    • JSON License:添加“用于善而非恶”的条款,限制使用目的,违反自由0。
    • TrueCrypt License 3.0:有条件限制分发和使用,违反四大自由。

结论

一个很显然的事实是,尽管绝大部分开源许可都未标榜自己是自由软件许可,但绝大部分开源软件事实上都是自由软件,所以当你以MIT协议开源的时候,你可以自豪骄傲地说这是开源软件,更是自由软件!

Footnotes

  1. 它们被编号为 0、1、2 和 3 的原因是历史原因。大约在 1990 年,有三个自由,编号为 1、2 和 3。然后我们意识到需要明确提及运行程序的自由。它显然比其他三个更基本,所以它应该在它们之前。与其重新编号其他自由,我们将其设为自由 0。来源:https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w.html

再谈自由软件

作者: xingwangzhe

本文链接: https://xingwangzhe.fun/posts/945d7e3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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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1月1日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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